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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在2021年7月联合发布通告,加强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同时,对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违规车辆在过渡期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过渡期后,也就是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记者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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