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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在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指出,自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始终自觉把公益诉讼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手段,摆在突出位置进行谋划推进。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余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总数的52%,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
“从实践情况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毫无疑问是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的领域,办案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覆盖面最广、社会影响最大,制度价值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在涉外交流中,国际环境保护界和司法界指出,这是具有世界影响的生态文明司法创新。”胡卫列说。
胡卫列介绍,检察机关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依法能动履职。最高检设立服务保障长江、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务实深化流域检察协作,携手保护母亲河。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海洋”“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00余件,助推督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环境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持续攻坚。最高检、省级检察院针对公益受损严重、所涉行政机关层级高或者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助推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治理。万峰湖、南四湖水域连接多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多年。最高检直接立案,四级检察院合力,助推地方政府联手共治,再现一湖碧水。
三是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最高检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会同最高法制定公益诉讼和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推广建设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异地管辖制度。推动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长江流域21个省界断面全部会签协作机制。深化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空天卫星遥感技术在办理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运用,走在生态环境国际司法前列。
四是着力激活共抓“大保护”的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最高检联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先后会签协作文件,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司法协同效果明显。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全国14个省级检察院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出台相关机制。部署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邀请志愿者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参与线索排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和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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